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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3-04-20 02:14:45
【問題簡介】
深圳市戶籍管理局規定,深圳市內戶籍遷移和轉移的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
1.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2. 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(有戶口簿的申請人)。
3. 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(離異人員申請遷移時需提供)。
4. 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(戶主已故,申請人申請遷移時需提供)。
5. 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(未婚人員申請遷移時需提供)。
6. 其他證明材料(如畢業證、工作證明等)。
1. 按照戶籍管理局要求準備好相應材料,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申請。
2. 提交申請后,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會進行審核,核實申請人的身份信息和材料是否齊全。
3. 審核通過后,申請人需要到戶籍管理局辦理相關手續,包括填寫申請表、交納相關費用等。
4. 辦理完成后,戶籍管理局會將新的戶籍信息錄入系統,并頒發新的戶籍證明書。
總之,深圳市內戶籍遷移和轉移的申請人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,并按照要求逐一辦理相關手續,才能成功完成戶籍轉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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